《新聞稿》

2013年9月16日

 

針對李前總統九月十六日於「國安密帳」案審理庭答辯部分內容摘要如下:

 

一、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特偵組在毫無查證及約詢狀況下,即以被告身分傳喚本人應訊,又於七月一日以本人有貪汙犯行草率起訴,特偵組這種汙衊作為,更是本人畢生奇恥大辱。

二、本人對起訴書中所有的指控,完全不能同意也絕對不能接受,其中全篇時空錯置、毫無實據。綜觀全卷更是情節虛構,極盡荒謬,且起訴書的內造邏輯根本相互矛盾,故意入人於罪之企圖昭然若揭,相信所有證人之結證均可證明各處謬誤,本人不必贅述。

三、本人必須強調,在任職總統十二年中,所推動的各項憲政改革與務實外交,國安會議與國安局絕對是功不可沒,而國安局各項工作全部是依國安會議決策後分層負責,並編列預算管制執行,且在任何工作推動或執行時,從來沒有需要經本人核可後才能動支經費的情形發生。

四、本人雖不瞭解情報作業如何運作,但深知其危險性,輕者身家性命,重則國家存亡,舉世皆然。安全局必須以積極的手段保護相關人員或機構亦是理所當然,外界不難理解。若因當時相關法律或規定不甚完備,亦或行政作業疏失而直指相關承辦或參與之人員謀取私利,則有過於武斷或殘酷。

五、國際局勢變化莫測,長期以來,台灣的國家生存空間飽受威脅,國人憂心國家發展,無不期盼政府應該有務實的態度與前瞻的規劃,以謀取國家發展之最大利益。本人基於國家元首的職責,深知在國內政治或國際事務上政策的延續性及完整性,均必須積極加以維護。故核定國家安全會議建議成立之「戰略及國家安全研究所」,其目的既是希望透過專責的研究機構,提供正確、及時、有效的研究成果,以避免決策錯誤,進而喪失國家發展之先機與競爭力,此亦是發展國家戰略研究之重要意義及本人念茲在茲之所在。

六、在本人任內雖推動各項憲政改革,但最婉惜的就是教育改革及司法改革並未完成,長久以來,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非常低,司法判斷不能一再傷害人民的法律感情,本人始終相信司法界終有一天能夠透過自我的覺醒與改革,建立一個讓人民信任的司法制度,因此積極維護國家司法尊嚴,保存司法獨立自主的空間,就是本人拒絕所有發動群眾聲援建議的原因。企盼本案有一個真正符合正義的判決,以保障曾經或當下正在為國家安全犧牲奉獻的同仁。

 

辦公室主任:王燕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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