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簽署ECFA對台灣農業的可能衝擊

吳榮杰  台大農經系教授

  最近,政府在尚未與百姓充分溝通並明白說明其內容與利弊得失的前提下,急著推動與中國簽訂ECFA的「既定」政策,表現出一副不顧人民感受而勢在必行的莽撞態勢。

  對外簽署的協約內容不詳,不敢向全體百姓明白說明並公開充分討論,本來就相當啟人疑竇;更由於兩岸協議涉及台灣全體人民重大利益及國家前途發展,卻不願交付全民公投決定,也不想讓國會密切監督,難免讓百姓更加焦慮不安。

  負責任的民主政權理應遵守公開、透明原則,將有爭議且讓人民不安的對外政策與各方充分討論,讓人民密切監督,然後在不犧牲國家主權及確保台灣人民長期利益的前提下與其他國家進行不傷害台灣主權的對等經濟合作。千萬不可與虎謀皮,魯莽地與隨時想併吞我們國家的對方打交道。

  台灣並不願意被國際社會孤立,但是千方百計阻撓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讓台灣無法充分發展國際經貿關係並伸張主權的則是中國。不讓台灣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常經貿關係,卻要台灣在一中框架下與其簽訂不正常的經貿協定,必須經過這個「管道」才可能被允許對外享有獨立主權國家本來就應該享有的片面權益,這樣的不公不義現象如何讓台灣百姓心服?

  政府本應對無情打壓我國的中國抗爭,但無力抗衡阻撓台灣對外發展的霸權勢力,卻反而向其妥協,不顧民意而執意與對台灣有敵意的中國政府簽訂讓人民無法放心的雙邊協議,本來就很不合常理;如果以犧牲台灣主權或多數人民與後代子孫長期利益的方式去換取少數人短期片面利益,當然更不應該,相信也絕對無法令多數台灣人民苟同!

  站在維護本土農業的立場,很擔心政府所宣稱暫不擴大開放中國農產品輸入台灣的立場無法堅持,或將來在中國壓力下逐漸棄守。已開放的農產品進口關稅是否會進一步降低,而加速輸入台灣?除了生鮮農產品,農產加工品及冷凍品是否會大舉入侵,而使得台灣對中國的農產品貿易逆差更為擴大?當然,也很擔憂中國農產品繼續以走私的方式或假藉第三國農產品名義入侵台灣。因此,誠摯地期盼政府能恪守不擴大開放中國農產品輸入台灣的承諾。

  其實,不只是擔心中國農產品入侵台灣的問題更加嚴重,更擔心台灣辛苦研發的優良農產品品種及農業產銷技術在兩岸更緊密經貿關系的氛圍下加速外流,造成對國產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的更劇烈競爭,間接打擊台灣本土農業的發展。另外,農產品安全的把關是否會因協議之簽訂而鬆懈或棄守,也是令人相當擔憂的事情。

  貿易理論明白告訴我們,貿易自由化的結果會造成貿易國之間的商品及生產要素價格趨於一致。兩岸經貿愈自由化,原來高於中國的台灣農產品價格、勞動力的工資、農地的價格都將逐漸下跌,而與對岸中國的較低水準逐漸拉近。更嚴重的是,甚至很可能會造成台灣內部農工勞動力失業問題更加嚴重,對台灣弱勢農民及勞工將會產生相當不利的影響,對台灣社會也會造成更不公平的所得分配不均現象,擴大貧富差距的社會問題。

  台灣農業當然應該全球佈局,放眼全球市場,但是絕對不宜被鎖死在中國。儘管中國無情打壓阻撓,我們還是應該在WTO架構下盡量爭取與主要貿易夥伴(如日本、美國等)簽訂對等的自由貿易協定,突破中國對我國的無情封鎖。無可諱言地,中國為台灣農產品潛在的國際市場之一,但也是主要競爭對手之一。我們當然不會忽視,但也不宜過度依賴中國市場,更應小心防範中國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對國產品的無情競爭,盡力避免關鍵產銷管理技術及優良品種外流。

  提高國產農產品品質(包括安全、衛生的提昇)是形成市場區隔,避免價廉但質劣的外國進口農產品競爭的最佳策略之一, 也是開拓國產農產品國際市場的基本條件。農產品產地標示及可追溯(蹤)制度是保護消費者及負責任的生產者的有效方式,政府宜更積極推行。對於進口農產品的安全衛生以及非法走私,政府也應嚴格把關。此外,消費者也應支持台灣本土農業,多多選用國產農產品。

  除了設法在品質方面繼續努力,以提升本土農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之外,也宜徹底檢討台灣農業的核心價值,將國內有限的農業資源(包括農地及農村勞力等資源)做最合理的配置。農業的多元功能包括生產以外的生態和生活等多面向的價值,因此,在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時代潮流下,我們也應引導本土農業,加強提供那些無法透過貿易取得的生態與生活方面的多元功能,朝生產、生態和生活「三生」兼顧的永續農業發展,如此才能減緩自由化對本土農業的衝擊。

  本土農業是提升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你、我及後代子孫生活品質的全民產業。只有對台灣本土農業的永續發展有利的政策,才是正確的政策;只有能照顧弱勢人民生存權益的政府,才是負責任的政府,才能受到台灣人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