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就是香港CEPA的翻版。CEPA是遵循「一國兩制」的指導方針下,中央(中國政府)對地方(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種特殊的自由貿易「安排」;而ECFA則是中國併吞台灣之前,為創造台灣經濟依賴中國的必要經貿架構「安排」。兩者文字上雖不同,本質上卻一樣,都是依賴宗主國的附庸型經濟架構「安排」。
馬政府說,ECFA與CEPA不一樣,因為ECFA不會出現「一國兩制」或「一個中國」或「統一」等字眼。雖然ECFA表面上也許不會出現那些對台灣人礙眼的文字,但馬英九早在2008年8月26日就宣稱,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已先將台灣「地區化」、「香港化」。如今馬政府更準備以「台灣地區」而不是以任何具有台灣國家主權象徵的名義簽署ECFA,也不會讓ECFA的內文出現任何具有台灣國家主權意涵的文字,更不會如同與友邦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由我國總統或行政院長與對方的國家元首或總理具名簽署,將無異於拋棄台灣國家主權,將台灣「地區化」、「港澳化」,向中國俯首稱臣。因此,本質上,ECFA與CEPA是一樣的。
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後,就是藉由CEPA的簽訂,而被納入中國經濟圈,讓政治上「一國兩制」在社會經濟層面深化。香港也因此從過去的亞太金融中心,步步被限縮為珠江三角洲的門戶。而馬政府急於與中國簽訂的ECFA,則是在「政治統一」之前,透過ECFA讓台灣經濟高度依賴中國,一方面拉攏部分資本家,另方面還可趁經濟衰退,讓台灣民心士氣崩潰,視中國為台灣唯一希望所在。因此,簽訂ECFA,乃是「政治統一」的必要基礎工程。也因此,ECFA是讓台灣如同香港一樣,成為中國的經濟附庸。只是,香港原本就隸屬中國,在政治上及經濟上都不容有所選擇,而台灣原本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在政治上及經濟上都應有自主選擇權,但馬政府的ECFA卻是硬要剝奪台灣人民的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