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千方百計要併吞台灣,與它簽訂經濟合作協議,絕非正常國家之間的經貿締約。我國主權將因ECFA被蠶食鯨吞,終至蕩然無存。
簽訂任何平等協議、協定或條約,在國際間,都是國家主權的表彰,涉及政治目的;即使為了經濟利益,也不會放棄政治主權。馬政府為了促銷ECFA,不惜擱置主權、拋棄主權,自稱ECFA是純經濟議題,不涉政治,實在舉世罕見。
首先,光就協議的名稱來說,雙方簽署的主體,就是極端敏感的政治議題。台灣與中國的關係,究竟是國與國(正常國家之間的對等關係)、政府與政府(國共兩黨內戰延續的一國兩府)、國家與關稅領域(台灣是不具國家主權的經濟實體)、國家與地區(中國轄下的台灣地區),還是其他可能的組合?馬政府從來沒有講清楚,更宣稱只要對台灣經濟有利,名稱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在目前馬政府與對岸已簽訂的十二項協議當中,台灣的主權已經被巧妙閹割,馬總統居然還常常沾沾自喜。例如在兩岸航空協議中,台灣根本沒拿到第五航權(延遠權),兩岸航空協議變相成為特殊國內航線協議。海運協議也是,僅適用於在兩岸註冊的船隻,而且不可以掛國旗。還有,對方屢屢派出台港澳司長代表北京談判,政治上的意涵,不言可喻。所以,雖然馬政府一再表示,兩岸協議中沒有涉及主權意涵的文字,台灣的主權早已受到戕害。
再者, ECFA所規範的絕非只是產品與服務貿易,或資金流動,它必然觸及中國勞工來台與技術人員跨國流動的問題。一旦涉及人員流動,就不是純粹經濟議題。由於台灣與中國在人口及土地上,大小懸殊;大量中國人進入台灣,必直接影響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屆時,將如星雲法師所說:「來往,你來我往,來往多了,誰來誰往,就搞不清楚了,那就統一了」「你愛我,我愛你,究竟誰是你,誰是我,也搞不清;誰是台灣,誰是大陸,那麼一家就統一了。」因此,除非「頭殼壞去」,誰能說這只是個單純的經濟議題?
何況,中國又是對台灣最具敵意的國家,與它簽訂經濟合作協議,確已超乎一般政治及經濟常識,絕非正常國家之間單純的經濟議題,而是將台灣推向實質統一的一種政治設計。換言之,我國主權將因ECFA之簽訂而逐漸被蠶食鯨吞,終至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