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軍購的「被告」
[ 2004-07-01, 陳麗菊 ]
「民主行動聯盟」日前舉行記者會公佈「反六一0八軍購萬言書」,指出台灣軍火採購將逼使中共鷹派更正當化其以軍事對抗台灣的意圖,讓兩岸陷入軍備競賽的困境,並主張台灣面對中國的戰略思維應謹守「七分政治、三分軍事」的路線,同時更質疑這項軍購案的本質是「抱美國大腿」式的變相向美國提交保護費及支持小布希連任的貢品。仔細研析民盟在這萬言書中所羅織的台灣軍購案罪狀,我們發現買方台灣和賣方美國都成了「被告」,反而是台灣軍購以強化國防要來防衛的敵方中國成了民盟要安撫、摸頭,給糖吃的對象。民盟的「反軍購、要和平」,也因此暴露了幾點迷思。
強化國防不得不爾 其一,民盟聲稱台灣軍購會造成兩岸軍備競賽,並激怒中國以更強硬的軍事姿態對付台灣。但問題是,中國每年彈道飛彈不斷產製,現正以496枚對準台灣,且以每年75枚的速度在增加中。此外,中國購自俄羅斯、以色列的軍事武器及尋求對方軍事技術轉移並「借力使力」以提升其武器自製能力的企圖心既旺且盛,專家預估台灣若不強化自身戰力,台海軍力最快將在2005年失衡。
按照民盟的邏輯,只要有軍購就會造成軍備競賽,那中國難道不是始作俑者嗎?怎麼台灣才是罪魁禍首呢?軍購是任何一個國家發展及提升自我戰力的選擇途徑之一,我們絕無意走入軍備競賽的僵局或賽局中,純粹只是從提升國防戰力、防衛國家安全的角度來思考軍購的需求與需要。不只台灣,中國也在進行軍事採購,且規模遠大於台灣。美國軍事專家季北慈(BatesGill)指出,各種跡象顯示,中國的軍事採購計畫都隱含可能用在台海衝突的考量上。面對中國武力威脅的來勢洶洶,台灣能不思考軍購提升戰力的必要性嗎? 其二,民盟質疑台灣對美軍購是一種自願「抱美國大腿」的被殖民行徑,這值得商榷。冷戰結束後,武器過剩,使得武器的購買成為「買方市場」,台灣確實因此更容易以低價購得先進武器系統,並且還可以隨附沖銷計畫,要求工業合作。
因此,我們除了美國之外,亦向法國、荷蘭等國家購買武器。但是,時移勢易,隨著經濟全球化時代的來臨,中國以其廣大的經濟市場潛力為武器,以中斷雙方貿易關係施壓這些「賣方」國家不得出售帶有「攻擊性」的武器給台灣,但是武器究是攻擊性還是防禦性本就難有一絕對衡量標準,(例如,美國國務院長達20年不願軍售潛艦給台灣,因為國務院將潛艦定義為「攻擊性武器」可用以攻擊中國大陸,直到人民解放軍海軍購得蘇聯K級潛艦,提升封鎖台灣的戰力後,美國才轉變態度,改稱售予台灣潛艦可幫助台灣「防禦對抗」中國此一新威脅),因此台灣漸漸流失軍購「賣家」。德國與荷蘭這兩個製造傳統動力潛艦的主要國家也在中國施壓之列(荷蘭當年售予台灣目前現役的兩艘海龍、海虎潛艦,即受到中國以中斷貿易數年作為報復),所以,事實上就台灣軍事採購而言,儼然已是「賣方市場」。
台灣絕不是要去抱任何一個國家的大腿,選擇美國為「賣方」,除了可選擇的購買市場受限外,向美國購買武器系統尚有政治外交的附加利益,這對在外交上孤立的台灣而言,也該是要納入考量的指標之一。 中國霸權整軍經武 其三,民盟深怕台灣軍購、強化國防戰力會惹惱中國,因此力倡「七分政治、三分軍事」的戰略思維以交往中國。
但問題是,我們放棄軍購,放棄提升自我防衛戰力,中國就會跟著停止自身的軍力發展,來跟我們談政治解決嗎?中國是那種能讓你安撫、摸頭交涉的對象嗎?況且,我們又有什麼籌碼、憑著什麼條件去與人家對弈七分政治的棋局?答案很明顯,除了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的框架,別無他途。何況,中國整軍經武,目標不僅在台灣,還在欲擴張海軍勢力至設定的第一島鏈、第二島鏈目標。在這種處境下,台灣與中國的交往有什麼「七分政治、三分軍事」的可能性可言,這完全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
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佛維茲說,台灣若不加強軍備,反而更易挑釁中共,更易挑動中國的軍事神經;美國官員也指出,台灣有堅強的國防,才較易與中共談判,例如當年的辜汪會談,就是台灣購買F16戰機後舉行的(台灣於1992年採購150架F16戰機以及60架幻象二○○○戰機,編列在一項特別預算中支付,橫跨1993至2001年九個會計年度,採購總額為新台幣三千億元)。
答案很清楚了,目前台灣唯有強化軍事才有與中國進行政治交涉的籌碼,沒有軍事就沒有力量,這是國際現實社會國家生存的鐵律。 最後,民盟的萬言書或有幾分「反戰」意味,本值得稱許。但是,我們以為,「反戰」應以反霸權狡獪地巧立名目以對外擴張勢力為前提,而不是連自己國家安危正遭受霸權強暴式威脅之際,還仍高唱「反戰」和平進行曲。詩人李敏勇說的好:反戰,如果不以先反對侵略者為前提,會讓人覺得偽善!指的就是這樣。 (作者為台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