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李登輝基金會

This author has not yet filled in any details.
So far 李登輝基金會 has created 582 blog entries.

2.2 簽署ECFA,台灣就能享受東協與中國的經貿優惠嗎?

台灣和中國簽訂ECFA,不等同於與東協簽署FTA!除非台灣成為「中國的一省」,否則中國與東協間任何經貿優惠,都不可能自動適用於台灣所生產的產品或服務。 馬政府促銷ECFA的說詞中,以「只要與中國簽署ECFA,台灣就能享受東協與中國所簽訂的各項經貿優惠措施」,最為荒謬。事實上,無論是「東協加一」或台灣與中國簽訂的ECFA,皆涉及商品或服務貿易的特別優惠,都是具有排他性質的自由貿易協定。這類協定最重要的輔助規範,就是差別待遇性的「原產地原則」(rules of origin),以避免非簽約國藉轉口享受簽約國間的經貿優惠。舉例說,智利與加拿大於1997年簽訂FTA後,加拿大製造的牽引機出口到智利無需任何關稅;由於美國與智利並未簽訂FTA,同樣的牽引機若在美國製造,出口到智利就需繳納關稅。縱使加拿大與美國所生產的牽引機屬於同一家美國公司的產品,但在美國生產的牽引機由於會出現「美國製造」的字樣而無法享受零關稅優惠。

2.1 不與中國簽訂ECFA,台灣就會被邊緣化嗎?

我國出口大宗之電子等高科技資訊產品,現在各國均已採用零關稅,且我國產品之品質及品牌均遠優於東南亞業者之產品,所以我國之中國市場完全不受「東協加一」的影響,此由今年(2010年)「東協加一」生效後,我國第一季對中國之出口增加75.6%,對東協六國之出口也增加64.4%,得以證明。顯然,「不簽ECFA台灣就會被邊緣化」的說詞與事實不符,是用來唬弄人民的謊言。 馬政府認為,我國將因中國與東協形成自由貿易區後喪失此兩個外銷市場而被邊緣化。馬政府所言是否實在,只要看下列貿易統計數字就可一目瞭然。

1.3 ECFA與FTA有什麼不一樣?

FTA是主權國家之間經貿互惠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ECFA則是中國否定台灣主權的特殊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或「安排」,是在「一個中國」原則與閹割台灣主權的前提下,促進台灣與中國經貿正常化、制度化與自由化的架構「安排」。 FTA是指主權國家之間,依發展需要,不需經過他國同意,依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精神與規範,在全球多邊貿易回合談判尚未完成前,透過談判,承諾更大的相對開放,達成雙方或各方在商品與服務貿易更大的交流與整合。「東協加一」即是中國與東協國家之間的FTA。這與美韓或其他國家間所簽訂的 FTA,並無不同。在國際上從事FTA談判的國家,是在WTO會員的正常義務之下,彼此承諾,承擔一個更高的相互開放義務。 台灣與中國幾乎同一時間加入WTO,但由於中國不承認我方主權,整軍擴武威脅台灣,雙方至今並未維持WTO的正常會員關係,彼此也都有歧視性作法。目前台灣對中國尚未履行加入WTO的承諾,仍禁止中國共2,194種商品輸入,占台灣全部進口商品總數的20.3%,其中包括農產品834種,工業品1,360種。八年多來中國一直隱忍,未向WTO提出控訴,就是因為不承認台灣主權地位,不願將與台灣的經貿爭端問題國際化。ECFA正可為中國此項隱忍八年多的頭痛問題解套。

1.2 ECFA與香港的CEPA不一樣嗎?

ECFA就是香港CEPA的翻版。CEPA是遵循「一國兩制」的指導方針下,中央(中國政府)對地方(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種特殊的自由貿易「安排」;而ECFA則是中國併吞台灣之前,為創造台灣經濟依賴中國的必要經貿架構「安排」。兩者文字上雖不同,本質上卻一樣,都是依賴宗主國的附庸型經濟架構「安排」。 馬政府說,ECFA與CEPA不一樣,因為ECFA不會出現「一國兩制」或「一個中國」或「統一」等字眼。雖然ECFA表面上也許不會出現那些對台灣人礙眼的文字,但馬英九早在2008年8月26日就宣稱,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已先將台灣「地區化」、「香港化」。如今馬政府更準備以「台灣地區」而不是以任何具有台灣國家主權象徵的名義簽署ECFA,也不會讓ECFA的內文出現任何具有台灣國家主權意涵的文字,更不會如同與友邦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由我國總統或行政院長與對方的國家元首或總理具名簽署,將無異於拋棄台灣國家主權,將台灣「地區化」、「港澳化」,向中國俯首稱臣。因此,本質上,ECFA與CEPA是一樣的。

1.1 ECFA究竟是什麼?

ECFA是馬英九政府強要與中國簽訂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的英文縮寫。它其實就是中國與香港、澳門所簽署的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之翻版,目的是要建構「一中市場」,使台灣成為中國經濟的附庸,為馬英九「終極統一」與中國「和平統一」台灣的政治目標鋪路。換言之,ECFA本質上是要把台灣推向由中國所支配的「終極統一」框架安排(Eventual Colonization Framework Arrangement)。 自2008年5月20日馬政府上台以來,就本著「化獨漸統,全面振興中華」的家訓,對中國做出種種開放措施(包括開放中國客來台灣、開放客機包機直航、開放人民幣兌換新台幣、鬆綁投資中國上限、開放兩岸直航三通、開放十二吋晶圓廠與面板廠赴中國投資、開放銀行登陸、開放中資企業來台上市…等),就是在為建構兩岸間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的「一中市場」鋪路。

5. 簽署ECFA,需要公投嗎?

4. ECFA真的不涉主權、無關統獨嗎?

3. ECFA對誰有利?對誰不利?

1. ECFA是什麼?

2. 與中國簽訂ECFA有急迫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