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台灣時報社論「由法律觀點看李案」
檢察總長表示,李案因民進黨執政而壓了八年,陳水扁都沒有能力壓自己的案件,要如何壓國安密帳?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查出前總統李登輝涉嫌和國安局前局長殷宗文、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共謀,聯手侵占七七九萬美元(當時匯率換算約二.五億元台幣),挪為建置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之用,在六月三十日依貪污、洗錢罪將李登輝、劉泰英起訴,致李成為繼前總統陳水扁後,第二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
檢察總長表示,李案因民進黨執政而壓了八年,陳水扁都沒有能力壓自己的案件,要如何壓國安密帳? 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查出前總統李登輝涉嫌和國安局前局長殷宗文、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共謀,聯手侵占七七九萬美元(當時匯率換算約二.五億元台幣),挪為建置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之用,在六月三十日依貪污、洗錢罪將李登輝、劉泰英起訴,致李成為繼前總統陳水扁後,第二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
上課地點:台北市李登輝之友會(台北市中原街3號4樓,長春路口) 6/11(六) 09:00-10:10 台灣史觀與國民的國家 薛化元/政大歷史系教授 10:10-10:30 〈課間休息〉 10:30-11:40 台灣史觀與國民的國家 11:40-12:00 課後討論 12:00-13:30 〈午餐休息〉 13:30-14:00 校本部報告
群策會2011年5月21日新聞稿 總統府顛倒是非,欺騙國人! 針對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天發言表示,「九二共識」是在民國81年李前總統任內達成;並表示如果沒有「九二共識」,就不可能有1993年在新加坡的「辜汪會談」。此一說法,完全與事實不符,應予駁斥,以正視聽。 群策會強調,總統府的說法,完全是顛倒是非,欺騙國人,非常不負責任!
壹、依據 依據財團法人群策會組織章程:「辦理培養社會未來菁英、領袖人才之研習。」 之相關內容宗旨,辦理「探索自我‧認識台灣」2011年暑期青獅營。 .貳、目標 提供青年學子能透過自我內省、反思,了解生命意義,及早確立志向並從認識台灣之美,激發出為台灣奉獻的動力,培養服務社會的責任心。 參、研習內容(依授課順序排列)
李登輝學校校友會第四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於2011年5月4日舉行,會中全體理事一致通過推選 吳東昇 理事 擔任第四屆理事長;張森富 理事、賴振昌 理事 擔任第四屆副理事長。
依據李登輝學校2011年校友大會修正組織章程第四條規定:「凡參加李登輝學校各期班隊研習之學員,獲得結業證書,申請入會並繳交『入會費』及『年費』者,始得成為會員。」。為此,校友會敬邀各位結業校友,踴躍加入校友會,共同為校友會創造美好的將來。相關入會程序,請利用以下入會申請資料辦理。
(依得票高低順序排列) 理事 吳東昇(105票)、涂醒哲(91票)、賴振昌(68票)、盧義光(66票)、張森富(59票)、曹溫榮(58票)、黃翠文(56票)、吳雨學(55票)、黃木壽(55票)、翁金蓮(46票)、黃崇祐(39票)。 候補理事
2011年4月23日校友大會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李登輝學校校友會」(以下簡稱本會),會址設於「財團法人群策會」所在地。 第二條 本會以維繫校友感情、推動台灣本土化、建立台灣主體性、深化台灣民主為宗旨。 第二章 任務 第三條 本會任務如下: 一、 建立校友聯絡網與舉辦聯誼活動,凝聚校友力量。
李登輝學校校友會於2011年4月23日下午,於台北舉行2011年校友大會,會中討論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將加入校友會改為申請制,並確立權利、義務之對等精神,採取入會繳交相關會費,始具行使會務投票權利措施。另外,也將選舉理監事改為由會員大會直選制;理監事名額調整為理事十一名(候補理事三名)、監事三名(候補監事二名),各任期由二年改為三年。會後立即進行理監事選舉,產生新任(第四屆)理監事成員。 一、李登輝學校校友會組織章程 (請點連結閱覽) 二、第四屆校友會理監事會當選名單 (依得票高低順序排列,詳細票數請點連結閱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