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簽署ECFA,為什麼必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

以經濟整合起步的歐盟,也必須每一個國家全民公投同意決定是否加入。更何況,中國要併吞台灣,是台灣唯一敵國。ECFA茲事體大,絕非行政權可以獨攬,也不是立法院的專利,而係歸屬全體國民的憲法權利,理應交付全民公投。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簽屬ECFA不可能脫離政治範疇,事涉國家經濟主權、關稅主權等事宜,也不可能不涉及台灣國家主權的定位。ECFA茲事體大,絕非行政權可以獨攬,也不是代議機關的專利,而是歸屬於全體國民的憲法權利。所有涉及主權的事項,都應經由國民全體共同決定,否則就是違憲。 決定是否公投,通常有基本原則:涉及國家主權事項,絕對要公投;國家重大議題,也一定要公投。馬政府最喜歡以歐盟的例子說明,我們不妨比較一下歐盟的經驗。歐盟成立至今,歐洲各個國家針對歐盟相關議題所舉辦的公投,包括是否加入歐洲共同體或歐洲聯盟、以及參與歐元區的運作等等,已有二十餘次。其中,挪威於1972年跟1994年兩次舉辦加入歐盟的公投,都未能過關;英國、瑞典與丹麥等國,為維持國家的經貿自主至今仍拒絕加入歐元區的運作。

4.2 ECFA只談經貿,不可能將台灣推入「實質統一」?

簽署ECFA後,台灣的經濟將完全受制於中國,喪失自主,實力將大為削弱,對台灣民心士氣,更是致命打擊,形成中國統一台灣最有利的社會環境。台灣未來的選項只剩國共兩黨如何完成「法理統一」的協商。 馬政府上任以來,對中國全速傾斜,包括全面開放中國觀光客、海空運直航、人民幣兌換、12吋晶圓廠到中國投資、鬆綁投資中國上限、開放中資來台,並開放銀行登陸,這些都是為兌現馬英九「一中市場」的政見而鋪路。最近,為快馬加鞭,馬政府更進一步強行推動ECFA,做為雙方經貿長期互動架構。不論ECFA或CECA,本質上就是要把台灣推向「終極統一」的CEPA,倡議雙方商品、人員、資本、資訊與服務全面自由化,把台灣推向「終極統一」。 顯然,在「一中市場」構想中,除了台灣與中國,還加上香港、澳門兩地,「兩岸四地」一起追求進一步經濟整合。如此安排,已經把台灣地位港澳化。從而,簽署ECFA,將讓台灣實質「香港化」,把台灣推向「實質統一」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