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與中國簽訂ECFA不會對台灣農業產生衝擊?

即使簽訂ECFA後暫不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但依目前台灣農業品種、人才、技術與資金皆已快速流向中國,並反過來打擊我國農產品的國內與國際市場的情況來看,台灣農業其實早已面臨岌岌可危的處境;更何況,若十年內或十年後依WTO之要求開放中國農產品進口,並免除關稅,則十年內或十年後將對台灣農業造成更致命的打擊。 雖然台灣自2002年才加入WTO,但為降低中國農產品的威脅,台灣一直單方面背離GATT最惠國待遇原則,禁止進口中國830項農產品。因此,過去八年來,台灣農業所受到的衝擊相對較小。 中國擁有與台灣地理及氣候相似的區域,台灣能生產的農產品,中國都能夠生產,因此兩國的農產品存在相當大的替代性。尤其是近年來,中國有計畫的引進台灣優良品種、生產技術與管理人才,使得台灣農產品出口至美、日等市場減少的數量,百分之百都是被中國所取代,例如出口至日本的鰻魚、毛豆以及出口至美國的吳郭魚等。近幾年來,中國更在16個省份設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積極吸引台灣的優良農產品品種、生產技術、管理人才與資金。根據中國的統計,目前在中國投資的台資農業企業已達6,100多家,資金達2,300億元台幣,進入園區發展的台資農業企業達5,000多家。簽訂ECFA後,赴中國投資農業將更加自由化,必使台灣農產品的國外市場進一步萎縮,國內市場供過於求的情況亦必更為嚴重。

3.2 簽訂ECFA,產業就不必外移,有利增加勞工就業機會?

中經院所做的研究報告,完全未考量廠商投資區位選擇對台灣國內經濟的衝擊。最明顯的事證就是:中經院的研究報告並未針對簽ECFA後,台灣經濟是否將會出現克魯曼教授所說的「軸心-輪輻」(hub-spoke)效應進行探討。此種效應會因中國繼續阻撓台灣與東協以及其他主要國家簽署FTA而加速進行,使台灣徹底邊陲化。 在中國繼續阻撓台灣與東協以及其他主要國家簽署FTA情形下,台灣若先與中國簽ECFA,此時台灣廠商若選擇繼續留在台灣投資生產,所生產的商品輸往中國雖可享受ECFA關稅優惠,但輸往東協國家時,卻無法享受關稅優惠;這個廠商若改到中國投資生產,則在中國生產的商品輸往台灣與東協國家皆可享受關稅優惠,再加上中國市場規模大於台灣的市場優勢,簽ECFA後,台灣廠商勢必大規模西進以享受「中國軸心」的優勢,台灣將會出現第二波產業外移。 多數廠商選擇投資中國後,勢必同時削減這些廠商投資台灣的規模,除造成民間投資不足,資本累積速度變慢外,亦會減緩新技術引進的速度,使得新工作機會增加速度不夠,受薪階層的薪資所得將更難增加。 馬政府同時亦忽略了中國生產的商品亦可零關稅銷往台灣的嚴重問題。簽ECFA後,不少以台灣為市場的廠商將會隨第二波產業外移而赴中國投資生產,再將在中國所生產商品低價銷回台灣,導致原在台灣生產的廠商不是被迫移往中國,不然只好關廠歇業,對勞工工作機會產生極大影響。